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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文化建设抓党建,党建工作从务虚走向务实
时间:2014-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曲沃县人民检察院  孙建立

  我院党建工作多年来一直是曲沃县政法系统党建工作的一面旗帜,连续三年被曲沃县委评为红旗党支部,总支书记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我院以党建带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经验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我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山西省学习精神好示范院,山西省文化建设示范院,临汾市检察机关优秀基层党组织,临汾市五一 劳动奖状,2005年至今保持着全省文明和谐单位的称号,是曲沃县直机关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我院在开展党建工作中,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员纯洁性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我院结合检察官道德规范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凝炼的“对党忠诚,办事公正,为检清廉,言行文明,执法为民”曲沃检察道德规范,创新检察党建载体,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为具体举措,党建工作从务虚走向务实,调动了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落实“文化战略”,打造检察党建品牌。在全体党员中全面落实文化育检要求,通过打造“智者如水,公平正义,明礼修德,尚法敬业”的精神文化,“以人为本,和而不同,德法并重,规范有序”的制度文化,“科技强检,保障有力,优雅和谐,文明庄重”的物质文化,“风清气正,慎独慎微,博学笃行,知行合一”的行为文化。将开展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统一到凝聚"正"字精神、"勤"字精神、"诚"字精神、"学"字精神和"廉"字精神上来。实现以史明鉴,以德以服人,以法笃行,以廉修身,以体启智的终极目标。

  二、依托“历史文化”,提升检察党建内涵。结合曲沃县委提出的“建设全国最大的晋文化研究基地”的文化战略,弘扬晋文化的精神和灵魂,挖掘晋文化启示新时代的新内涵、新精神、新价值。把晋文化提倡的“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兼容并蓄的开放态势,敬业诚信的事业原则,勤劳致富的生活态度,以人为本的处事方式”的精髓和灵魂发扬好,宣传晋文公的“尊王”、“重义”、“征信”、“敦礼”、“尚贤”、“赏功”等一系列政治思想,传承晋文公誓创霸业的精神,发扬曲沃人聪明、勤劳、善良、淳朴的品质和团结拼搏,勇于创新,负重奋进,争创一流的精神,广泛吸纳新的文明成果,使其与党建文化融为一体,在全院党员中形成人文和谐之气、干事创业之风和蓬勃发展之势。

  三、借力“音乐文化”,凝炼检察党建精神。根据曲沃出土的“晋侯苏编钟”所具有的深沉浑厚的低音、铿锵圆润的中音、清脆明亮的高音特点,结合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大局观念,我院凝炼出“1234567”曲沃检察强音。即:确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一条工作主题,树立“好事做实,实事做好”两种理念,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保持“对人民要有感恩之心,对组织要有敬畏之心,对事业要有责任之心,对纪律要有警戒之心”四副心态,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忧患意识,宗旨意识,自律意识”五项意识,强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价值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大局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业绩观,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权力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六类观念,实现“法律监督权威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机关管理制度化,检务工作阳光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廉政建设常规化,后勤保障现代化”七点要求,以此培育检察人员工作精神。熏陶每一名党员以德育魂,以礼规行。任何时候都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任何时候都自觉服从县委领导,自觉服务全县大局。

  四、继承“民族文化”,培育检察党建灵魂。我院结合儒家文化的“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的民族文化,一是在机关醒目位置设置了检察道德规范和公民道德规范和”民族文化“展板,在每个楼层分别建立了 “ 地域文化走廊”、 “德育文化走廊”、“法律文化走廊”和“廉政文化走廊”和“健康文化走廊”,使检察人员潜移默化中提升品位,陶冶情操,净化灵魂;二是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从清明节的祭扫烈士墓到五一劳动节的各类球类比赛,再到七一建党节的红歌大联唱、元旦的文艺联欢,文体活动形式多样,节目纷呈;开办“检察文化周二讲坛”。利用每周二上午例会时间,分别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党建理论教育、素质情操教育和业务技能教育。具体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办案技巧、检察官礼仪知识、职业道德规范、文学书画、身心健康、军事信息、纪律作风建设和党的光辉历程等课题,至今已举办125场次,在全院形成了创建“学习型、文化型检察院”的浓厚氛围;三是全方位建立“检察人员家庭书房”。从院领导到一般人员均有个人家庭书房。年轻同志还建有电子网络书房,检察读书学习QQ交流群里时常晒出精典的读书心得,院里每年对读书多、购书多的检察人员进行补贴奖励,10个示范家庭书房带动全院家庭书房不断创新发展;四是逐步完善“雅室文化”。为机关每个办公室统一定制了激励人生的字画书画等摄影作品,摆放了花盆树雕等,发放了古诗书籍等,全面打造书香雅室;五是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激发检察人员提升检察文化情操的热情。出台司考政策,鼓励未取得检察官资格的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给予一定的脱产复习时间,对通过司法考试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出台文字材料奖惩办法,对超额完成的科室和个人予以物质奖励。六是在管理工作中注重发挥检察人员个体的聪明才智,注重整合力量和培养团队精神,要求各项检察工作进行有机联系和统一,形成“大自侦、大刑检、大综合”工作格局,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工作模式,使得每位检察人员的内在潜力和创造力得到了最大限度最大程度的发挥。

  五、弘扬“法律文化”,提高检察工作能力。结合晋国赵鞅也曾铸刑于鼎,是中国成文法起源地之一、古曲沃名人卫周祚,历任康熙年间吏、户、刑、工四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太子太师,曾主持修订了《大清律》的历史和曲沃籍国家领导人彭真多次对国家法制贡献和对家乡法制建设的关注,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坚持开展检察法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机关和学校活动,在学校中建立法律知识咨询站,选派了3名党员检察官作为法律辅导员,定期讲法制课,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纲要》的内容融入学校法制课中,把对机关、企业和农村的法律服务融入检察文化建设当中,成立了乡镇检察室,按行业开展服务,不断延伸检察触角,将检察文化辐射到全县每一寸土地,检察服务延伸至千家万户。实现检察文化和法律服务基层一线全覆盖。

  六、倡导“廉政文化”,保持检察工作纯洁。大家耳闻能详的“公生明,廉生威”出自祖籍曲沃的名人,明初理学家、学者曹端之口。我院党组织以此为基础开展了一系列“学曹端思想,做清廉检察官”活动,坚持每个月的第一个学习日为廉政学习日制度,每逢重大节日,检察长亲自召开全院大会进行节前廉政安全教育,院局域网设立有廉政网页,利用局域网电子邮箱,将纪律规定和廉政要求设计成形式新颖、能方便更新内容的电子廉政卡,群发给每名党员,达到了润物无声的教育目的;春节前夕,制作了党员家属廉政爱心监督卡,家属签过字后交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单位和家庭共同搭建的安全防线,将廉政安全教育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经常组织党员到曲沃监狱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通过警示教育,使全体党员警钟长鸣。

  七、打造“健康文化”,激发检察工作活力。积极打造“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理念。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文明生活的新理念,引导大家养成按时作息、适度调养,严格执行“禁酒令”,倡导了低炭生活;通过在局域网上开辟《健康专栏》,宣传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知识和保健常识,邀请健康专家为全院人员进行健康知识讲座,通过每年组织全体党员体检,邀请健康专家针对体检报告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讲解。及时督促身体有问题的党员及早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医治,建立了健康档案;积极改善办公条件,设立了文化长廊,为每个办公室购置了绿色植物,安装了中央空调,使办公环境充满了轻松、幽雅的气氛。增设院史陈列室、文化展示室、电子阅览室、党员活动室、健身房、乒乓球室,添置健身设施,成立游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写作、书法等兴趣小组,积极组织文艺汇演、书法、摄影比赛等活动。选派检察人员参加“广播体操”培训,工作期间,提倡做“工间操”,预防久坐电脑前而引发颈椎病等各类疾病,活跃了文体生活。以此营造“工作就是快乐,平安就是快乐,服务就是快乐,和谐就是快乐”的健康生活方式。

  我院党组织凭借争创省级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平台,在软实力得到提升的同时,丰富多彩的检察党建文化引发了检察工作的“蝴蝶效应”。在服务大局中,我院相继出台了服务企业、服务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党员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讲解法律知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将检察职能深入民心。一年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在此基础上,为延伸检察触角,分行业成立了服务企业和新农村建设的乡镇检察室,走在了全省前列。在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上,做到了监督措施到位,人权保障到位,事后监督和主动监督结合到位。批捕案件办案期限平均缩短3天,公诉案件办案期限平均缩短12天。出台的《关于积极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保护国有资产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和谐社会关系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动态》全文转发推广;检察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中具有大学文化学历的占到85%,党员比例达到81%,在仅有35个编制的基层小院,先后有8名检察人员通过了司法考试,6人已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成为近年来我县政法机关中通过人数最多的单位。副检察长张国生做好事百余件,2010年被山西省文明委授予“山西省十大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彦良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各类文章上千篇。被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院团支部书记陈旭敏多次获得省市政法系统演讲比赛一等奖,公诉科副科长司冬芬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省市先进个人。我院也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山西省检察机关学习精神好示范院”、2005年以来连续被山西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和谐单位”称号、2011年6月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山西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2012年5月,被临汾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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