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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时间:2018-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曲沃县检察院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130日,临汾市妇联副主席吕学慧、曲沃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杜斌、县妇联主席张亚丽为曲沃县检察院进行了授牌。我院检察长马兴元、妇委会负责人胡秀丽接受了牌匾。

授牌仪式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马兴元检察长汇报了近年来我院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未检负责人介绍了办理未成年案件、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听取汇报后,吕学慧副主席、杜斌主任充分肯定了我院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杜斌主任认为曲沃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预防和减少妇女及未成年人犯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方面始终坚持打击、教育、预防的原则,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吕学慧副主席认为我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对此类犯罪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促使公安机关准确及时侦结案件,并通过提前掌握案情,为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创造条件。

二是宽严相济,温情办理妇女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运用女检察官踏实、细心、富有爱心的特点,安排女检察官办理批捕和出庭危害妇女儿童的犯罪案件、接待妇女来访,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于涉案的女性和未成年犯罪案件,实行人性化执法,加强教育、以案释法工作,把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体现在办理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全过程。

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关爱、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活动,县检察院妇委会与党支部、共青团、工会的同志组成慰问组,深入联系各帮扶村或给全体小学生上教育课,或给同学们捐赠学习用品及慰问金等爱心行动,积极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法制环境。

近年来,曲沃检察院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紧扣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协同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共同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机构有保障,工作规范化。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小组,精心挑选有办案经验、熟悉妇女及未成年身心特点的干警作为岗员和未检办案组组员。未检组工作人员还经常深入校园开展法律讲座进行心理辅导,帮助青少年懂法知法畏法,杜绝校园欺凌,让未成年人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开辟维权案件绿色诉讼通道。对于妇女儿童维权案进行专门研究,办案组享有检委会特别汇报的权力。针对涉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做到三优三快优先办理、优先审查、优先审结,受理快、审查快、审结快。针对未成年人案件推行四特殊办案原则。特殊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制度;特殊审查,设立未成年人亲情会见制度;特殊庭审,利用分庭审理,进行法制教育;特殊案,对未成人犯罪档案进行封存。

三、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女检察官参加检察官法制宣讲团活动,围绕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深入社区、学校、农村,加强对流动人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女检察官生活。组织女检察官积极参加联欢会、合唱团,广播操比赛、检察院举办的趣味运动会等活动,通过参加活动,陶冶情操,提高女检察官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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