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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近一年的“精耕细作”,最高检这项工作收获如何?
时间:2023-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深入推进公正司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深入推进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工作纪实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皆成于实。

当你历经近一年的“精耕细作”,是否收获丰硕?这样的问题,如果被问及的对象是检察官,答案则尤有特殊意义,因为答案关乎司法公正,关乎人民群众期待的公平正义。

如何持续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上任以来,致力于凝心聚力谋新篇、多措并举开新局,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过程中不断思考的重要命题。

还记得,最高检新一届党组上任之初,明确指出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在新一届党组明方向、细部署、重落实统筹下,全国检察机关求真务实、担当实干,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此前绘就的“蓝图”为基,又添新气象,检察工作得以巩固、深化、提升,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续写了新篇章。

与时俱进,继往开来

如今,提到加强法律监督,就不得不提人民检察史上的“三个第一次”——

党中央第一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于将检察官誓词铭刻于心间的全国20余万检察人而言,党和人民的重托,是踔厉奋进的强大动力。

新时代新征程,如何谱写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新篇章?“必须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推进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指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这意味着,检察履职办案,实体上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程序上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同时,公平正义要以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的方式实现。

在四川省乐山市,已过古稀之年的毛小军(化名)过着平静的生活。在办理17年前的那起强奸杀人案时,检察机关严把证据关,毛小军未被冤枉。今年5月,真凶彭某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冤枉无辜,不放纵犯罪,这是检察机关坚持疑罪从无、审慎办案的一个缩影。

“1987·3·20”舟山定海摘箬山特大命案庭审现场。

今年8月,在浙江省舟山市中级法院,“1987·3·20”舟山定海摘箬山特大命案开庭审理。1987年,被告人蒋某兴、薛某元为偿还赌债,合谋杀人抢劫渔船财物,残忍杀害王某位等6名被害人,并将尸体沉入海底。35年后,蒋某兴、薛某元二人终于被抓获归案。因二人到案时间距案发时间已超过20年,今年5月,最高检依法对此案核准追诉,建议对二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在陕西省延安市检察院,最高检第一检察厅组织举行了刘某保故意伤害核准追诉案公开听证会。32年前,刘某保因一时冲动杀害了崔某斌。对于这起核准追诉案,最高检首次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释法说理,解开了被害人家属的心结。

…………

一桩桩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入践行“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与信心。

让检察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如何更好实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不能按照法条机械办,而是要做到情理法相统一”……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开出“良方”。

这样的“良方”,与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重罪、重刑率持续下降,轻罪、轻刑率持续上升相适应。面对这样的现状,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深谙“从治理理念上更好应对,更准确把握入罪标准,更准确适用羁押措施和起诉裁量权,才能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之理。

今年4月,在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的一间会议室里,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调研组以在线阅卷的方式,对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结、诉前非羁押法院判处实刑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查,认真总结研究,形成报告,向最高检领导进行汇报。

调研后不久,在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议上,最高检领导提出,要研究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规定,深化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细化逮捕条件。随即,最高检第一检察厅组成专班,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基层实践,会同公安部有关部门起草《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从程序启动、审查办理等方面细化、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依法规范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尤需理念现代化贯穿。唯有理念与时俱进、继往开来,才能更深入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大检察”,一体推进

过去几年间,检察机关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变化就是内设机构改革,形成并发展了“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新征程上,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提出,要坚持“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7月19日,大检察官研讨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开班。

刑事检察如何行稳致远?今年的大检察官研讨班指出,包括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在内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要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要进一步提升质量。

以刑事审判监督为例,如何加强监督的力度和精准度?今年6月,最高检首次发布以刑事抗诉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这5件指导性案例是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从各地报送的315件案例中精选而出,经最高检案例指导委员会两次讨论、检察委员会审议后下发的。

除了刑事抗诉外,刑事再审检察建议也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仔细研读最高检印发的《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可以发现其将“研究推进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列为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已专门开展调研,并将积极探索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方式的举措“提上日程”——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刑事再审检察建议适用机制;通过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导各地检察机关用好刑事再审检察建议……

新时代新征程,民事司法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百姓民生民利。“有效监督”是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对民事检察提出的明确要求。

如何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深入推进有效监督?主题教育期间,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在调研后认识到,对于一些信访案件,单纯抗诉未必能达到最佳办案效果。“注重通过检法联调,促成多起案件调解结案,实质性化解民事矛盾纠纷”,这是该厅研究后为实现有效监督采取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最高检第六检察厅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多个检法联调“小分队”相继出发,奔走在推进民事检察有效监督的路上。其中之一是由最高检领导带队,第六检察厅负责人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有关负责人等一行,就四川省成都市某商城有限公司申请监督案赴四川开展调解,相关民事纠纷化解取得重要进展。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可否认的是,行政检察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

如何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优势?最高检党组研究决定,深入推进行刑双向衔接,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

今年7月,最高检出台了《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向各级检察机关发出明确信号。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对行政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是行政检察的重中之重。”最高检新一届党组作出部署。

对于有力部署,最高检第七检察厅深知,深化落实是根本。该厅把行政裁判结果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将有效监督与有力监督、精准监督与规范监督相结合,严格落实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未被采纳案件逐案分析制度,加强检察建议备案审查,强化跟踪问效和跟进监督。抗诉改变率和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都获得了新提升。

精准监督,是做实行政检察的基本理念。如何进一步强化?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坚持“一案四审”——既审查裁判是否错误,又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既审查有无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可能,又审查是否需要推动溯源治理,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有质有效”的公平正义。

10月20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文章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

据统计,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数量持续增长,2018年至2022年立案办理75.6万件,年均上升14.6%。当前,公益诉讼检察已进入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公益诉讼检察如何贯彻践行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强调的“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

“突出‘精准性’‘规范性’,这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高质效基本内涵和要求的清晰界定,也是具体办案中必须牢牢把握的工作标准。”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该厅目前已通过定期视频调度、指导重大案件线索研判等举措,督导各省级检察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办理“标杆式”的自办案件,并抓实辖区内市级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办理有代表性的高质效案件,以点带面,将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对于公益诉讼检察的新理念新要求,切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办案质效。

依法规范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体系化建设是重中之重。唯有“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体推进,才能守护好民生福祉,答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

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时间回溯至2021年11月,四川省泸州市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同步挂牌运行,同步接通检察专网和公安专网。

“过去,我们查询数据、咨询意见需要专门前往检察院;接通专网后,检察官和公安干警实现了面对面交流,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泸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负责人感慨地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这是深入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自2021年10月31日《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印发,至今已两年有余。对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始终念兹在兹。

4个月前,最高检领导就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质化运行提出明确要求:“协调接入检察工作网,发挥好办公室在两项监督、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方面的作用。”记者采访了解到,为满足检察官当值期间监督办案的需要,10月13日,最高检下发《关于做好侦监协作办公室接入检察工作网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级检察院于今年年底前就要完成接入工作。

构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等制度的深意何在?司法实践证明,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是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途径。

6月12日,最高检和最高法的公众号都播发了这样一条消息——最高法、最高检举行“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就解决刑事案件办理效率的难点等13个问题深入交流,达成共识。

消息本身不长,但敏锐的网友读懂了背后深长的意蕴。一位网友就留言说:“司法的共赢在于共赴民心,共察民情。‘两高’会商,给基层作出了榜样……愿全国上下、大江南北的检法人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共同奔赴,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勇于自我监督。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深谙此理,并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

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影响着司法办案的方向,影响着公平正义如何实现。今年3月,最高检决定修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将60项评价指标精简为46项。

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来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为2023年秋季学期首批班次授课。

9月2日,正值开学季,国家检察官学院今年秋季学期首批6个班次700余名学员等到了最期待的课程环节——应勇检察长与学员面对面答疑释惑,有位学员代表问出了万千检察官最关心的问题——指标下发后,“不能让检察官被数据所困、被考核所累”的理念给了基层检察官很大鼓舞,但仍有部分检察官存在一些困惑。如何正确理解把握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

这次授课上,应勇检察长对于如何辩证地看待评价指标的耐心解释,向办案一线检察官传递了检察履职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态度。

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就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因为司法腐败污染的是水源,水源被污染了,公平正义从哪里得到?

“以系统内巡视新成效,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10月中旬,最高检新一届党组第一轮巡视组担负着重要使命任务,完成巡视进驻。六个巡视组分别对陕西、湖北、湖南、安徽、云南、广西等六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视。这次巡视是检察机关勇于自我监督的具体举措之一。

司法公权力的依法正确行使,秉承着人民群众对深入推进司法公正、更好实现公平正义的期待。对外,坚持依法办案,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内,坚持“刀刃向内”,持续强化自我监督。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最高检新一届党组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全国20余万检察人将勠力同心,在依法规范法律监督工作中“精耕细作”,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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