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沃检察院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近年来,曲沃检察院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紧扣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协同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共同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曲沃检察院首先在机构上保障,加强工作规范化。该院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小组,精心挑选有办案经验、熟悉妇女及未成年身心特点的干警作为岗员和未检办案组组员。同时,机关对于妇女儿童维权案进行专门研究,办案组享有检委会特别汇报的权力。而且,开辟“绿色通道”,针对涉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优先办理、优先审查、优先审结,做到受理快、审查快、审结快。针对未成年人案件推行四特殊办案原则。特殊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制度;特殊审查,设立未成年人亲情会见制度;特殊庭审,利用分庭审理,进行法制教育;特殊档案,对未成人犯罪档案进行封存。
未检组工作人员还经常深入校园开展“法律讲座”进行心理辅导,帮助青少年懂法知法畏法,杜绝校园欺凌,让未成年人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此外,该院也积极运用抗诉等审判监督手段加强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