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近日开庭
由曲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曲沃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于2018年5月3日在侯马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公室主任白建云等有关省院领导、临汾市院有关领导及全市17个县市院民行部门的人员等70余人旁听了本案审理。
作为山西省第二例、临汾市首例开庭审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省首例组织检察人员观摩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同时也是在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公布施行后,侯马法院首例由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本案的开庭审理有着重要意义,不仅为临汾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初步试水,更为促进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履职迈出了标志性的一步。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提起公益诉讼,不仅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利益,更是为了倡导所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履职尽责,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更是协同之诉,是与行政机关从不同的领域来行使自己的职责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