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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当面举报
时间:2014-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面举报是指举报人直接到相关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就所掌握的犯罪事实或案件线索,向专门负责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当面举报和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当面举报是一种比较传统的举报方式,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举报人携带举报材料当面递交,同时对举报的主要问题当面向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叙述,并提出相关的要求;二是举报人当面口头举报,由接待的工作人员予以详细记录。

  凡是公民到举报中心接待场所当面举报的,负责接待的人员都应当热情接待,详细了解举报人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举报人如果备有举报材料,可以一并交给接待人员。接待人员接待后,应当将笔录交给举报人阅读,如果记录有错或漏记,可以当即补充,然后由举报人在笔录上签名。如举报人向接待人员交有证据、现金及其他物证的,接待人员应开具收据并加盖公章后交给举报人。

  当面举报的特点就在于可以使举报人直接与接待的工作人员交谈,举报人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及时向接待人员咨询,接待人员对于举报人叙述不清楚的问题,也可以直接询问。在当面举报中,通过举报人的咨询和接待人员的询问,双方互相交谈,可以使举报的问题更加具体明确,便于进一步的查处。

  目前,随着电讯事业的发展,信函举报、电话举报、网上举报虽然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当面举报的诸多优越性,使其仍不失为举报的一种重要形式。公民采取当面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时,一是要如实、全面举报。要尽量讲清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后果等有关情节叙述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事实,要清楚、明白、准确、简洁,要积极配合接待人员,回答接待人员的提问,切忌什么都想说、没有重点的漫谈。提供证据材料和证明人、知情人要详细具体,便于联系和提取。二是要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举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采取地域管辖的原则。即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犯罪地划分,如果举报的问题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应到当地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举报。三是当面举报不宜采取集体上访的形式进行。如果多人举报同一个问题,可以派代表当面举报。这样既可以代表大家,也能起到举报的目的。采取集体上访的形式,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举报完毕后,举报人还可就保密问题和对所举报案件的处理提出意见和请求,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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